2月28日,为规范易制毒化学品使用规范,克旗禁毒大队队长杨建军一行到兴安银铅公司开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检查工作,副总经理周金杰及相关部门人员陪同。
禁毒大队重点检查了公司硫酸、盐酸的销售合同、台账、生产和使用档案,车辆运输资质及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证明等相关材料,对兴安银铅公司硫酸、盐酸的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系统性排查。
公司在对硫酸、盐酸的日常销售采购过程中严格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严格审核购买及运输方资质,运输车辆及押运人员相关证件,做到合同、购买证、运输证、磅单、发票五位一体,销售使用台账记录明确,检查组对我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指出要进一步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控工作。此次专项检查,增强了管理人员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法律和责任意识,强化我公司对易制毒化学品的自我监管及安全管控能力。(采写:赵晏琪 审编:于文晶)